安徽中医药大学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制定。下面,乐大教育网老师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学业成绩方面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
3、外语水平方面
通过省教育厅或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二、不予授予的情况
1、在校学习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曾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按结业处理的学生。
3、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曾留(降)级者。
4、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课程经补考及格者。
5、毕业考试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
6、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
7、英语未达到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水平者。
三、授予工作和程序
成人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实行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管理的工作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由成人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位条例》,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成绩、毕业论文、毕业鉴定等材料逐一审核,并将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提请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复审,最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凡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有较大争议的事项,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成员赞成票过三分之二者为有效通过。
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授予学士学位。
本办法自二O一七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关于“安徽中医药大学成考学士学位授予要求2024年(有3个方面要求)”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想了解更多安徽中医药大学成考学士学位授予要求2024年相关资讯,如高职单招分类考试、成人教育学历提升、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等,可以关注乐大教育网。